小時候慶祝復活節,只記得媽媽會買朱古力蛋給我們,這是生日和新年以外,有糖果吃的特別日子,也是復活節對我的意義,與耶穌根本沒有關係.直至入讀基督教的中學,才明白慶祝的是主耶穌從死裏復活,所以名為復活節;那些復活蛋和復活節兔子,是聰明商人撈一筆的生財工具而已.
身為基督徒,當然知道耶穌基督在被釘十字架後,在第三天復活過來的聖經故事.但非教徒如家中的父母,真是可以一無所知.現在,讓我簡述這個小故事:
神愛世人,讓人有自主權,但不少人信心不足,受到引誘而擇惡棄善,結果一身罪債,唯有用基督的寶血才能洗淨他們的罪.神願與世人和好,拯救他們脫離罪惡,將獨生兒子耶穌降生於世,讓他教導世人真善美的意義.最後,耶穌為世人背上十字架(犯上重罪的象徵)承擔罪債,犠牲自己以寶血救贖罪世人(我們).在受難後的第三天,耶穌從死裏復活,戰勝了死亡,展示信靠主的必得永生,不需懼怕死亡.世人因此得與上帝和好,重新與神親近.
耶穌的犠牲不只是為信的人,更重要的是為不信的人.
如此的愛,為罪人犠牲生命以換取救贖的愛,很值得記念.一個願意為我們捨身的人,從死裏復活,很值得慶祝.你說對不對?